女子门牙受损获赔1.6万元 骑车撞挡车石事故中城投公司担次要责任 -龙8娱乐
今年4月,海口市民王女士在夜间骑行经过滨海大道(海南印象停车场附近)某路段时,遭遇了非机动车道照明不足的问题。由于视线不清,她不慎撞上了路边的挡车石,导致门牙受损、下巴受伤需缝针,并造成了手机损坏。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初步认定王女士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王女士对此表示不服,并提出了复核申请。
近日,记者从王女士处获悉,交警部门已撤销了之前的责任认定,并重新判定王女士与海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城投公司)均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文件,该支队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秀英大队对此次事故的调查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因此撤销了原事故认定书,并要求秀英大队重新进行认定。
文件中还指出,事发非机动车道内设置的石墩(挡车石)的反光标识(东往西方向)因过往车辆碰撞而脱落损毁,建议进一步查清石墩的养护或管理部门,并认定其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同时强调需及时修复警示标志。
记者还看到,早在今年4月12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秀英大队就已重新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中明确指出王女士负主要责任,而海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此外,海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今年5月底发布的一份协调会文件显示,对于滨海大道(北侧)港集路至粤海大道段慢行系统(包括慢行道之间的衔接部分),在尚未移交给相关单位进行管养之前,相关热线办件将由海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
“尽管交警部门已经重新划分了事故责任,但我仍认为在道路上设置阻车石且未设置明显提示标志的单位应承担责任。”王女士表示,事故发生后,她因下巴缝针及去除疤痕、治疗受损牙齿等已花费大量费用,并不得不向亲戚借钱以应对治疗费用,截至目前,相关治疗医药费、交通费及去疤痕等费用已累计约4万元,这还未包括她的误工费损失。
王女士透露,在交警部门出具新的事故认定书后,她积极与海口市城投公司联系,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一直未给出明确答复。
7月15日晚,记者从双方处获悉,海口市城投公司人员与王女士已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签订了调解书。据王女士介绍,调解书中明确了她已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总计约4万元,由海口市城投公司承担其中的40%,即支付1.6万元作为赔偿。